執行時間:112年1月18日- 112年4月18日
計畫主持人:王安祥教授
子計畫主持人:無
計畫簡介:
為落實職業安全衛生法令相關制度,各政府機關應依據勞動部「政府機關推動職業安全衛生業務績效評核及獎勵作業要點」,成立職業安全衛生推動小組,擬定推動實施計畫、草案及輔導執行要點,加強職業安全衛生第50條為提升雇主及工作者之職業安全衛生知識。
各政府機關應依職安法第5條至第18條設置安全衛生設備及健康措施,第23條訂定管理相關計畫並執行,及第17條接受從事工作及預防災變教育訓練,有關本府各局處適用單位,應明定權責並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