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心理學是心理學門中相當新的研究領域,不過在實務上卻有著更長遠的歷史,簡要來說,司法心理學就是藉由運用理學的知識,應用在法律制度中的所有環節。也由於此,司法心理所探討的內容,至少包括警察與偵查心理、法律心理、犯罪心理、受害者學與受害人服務、以及矯正心理。上述內容對於司法制度有深刻地影響,相關研究更是司法改革的重要基礎,同時,對於司法事件中受影響的人們,也帶來更多的瞭解與修復。
事實上,司法心理所探討的研究與實務上,是與人權議題有著緊密的關聯。而當一個社會中的司法心理能夠做得好,是能夠提升人權的重要關鍵。人權,就是人們與生俱有的權利。雖然隨著時代、文化、以及政治制度,對於人權的內容有著不同的限制。然而,若是以現今社會中,我們稱之為成熟進步的社會象徵時,人權所包括的範圍會相當廣泛,不變的是其核心意涵:安全、尊嚴、公平與平等、以及不歧視等。若以人權觀點檢視司法心理學,像是審判過程、收容人矯治、收容人環境、或是心理疾患與心智障礙犯罪的司法環境,都可能會涉及人權相關議題。而在實務上,司法心理實務工作者常常會面臨兩難的衝突:協助犯罪人或是法庭、關注在犯罪人的福祉或是社會與公眾的利益。同時,司法心理實務工作者更可能會面臨社會大眾對待社會弱勢者的誤解與偏見。當心理疾患與心智障礙者在違反法令時,社會大眾往往是漠不關心所受到的待遇,是否符合人權標準或期待。這些現象指出人權與司法心理是無法清楚切割,而唯有將司法心理的知識,藉由厚實可信的研究所建立,才能夠藉此教育社會大眾,並提供關鍵的指引。
台灣司法心理學的發展尚在起步,而有關人權與司法心理的問題卻經常成為社會大眾爭論與關注的焦點,不論是台鐵殺警案或是近期所通過的跟蹤騷擾防治法案。許多相關事件隨著媒體的論述,成為社會大眾情緒式的批評與回應,對於司法系統的運作幫助有限,更淪為助長侵害人權的幫兇。我們需要相關的研究與知識,協助台灣社會成為更成熟,並引導社會朝向正義的方向。環顧鄰近各國,若是台灣能在人權上持續進步,是能讓台灣逐步引領亞洲,並成為世界上無法被否認的獨立存在。人權與司法心理的研究,將提供重要的關鍵知識,讓台灣的人權更臻成熟。
本組正在進行與規劃中的各項研究議題: